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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3月15日开始申报了!

发布时间:2023/2/9 16:56:41 来源:浙江市场监管矩阵

2023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在已经启动!自愿申报的企业,赶快行动起来!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申报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申报对象

❖新申报对象,符合《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市场主体。

第五条:浙江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继续申报对象,在公示的2021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申报条件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自愿申报,需要符合《办法》第六、七条规定。

第六条:企业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两个会计年度;

(二)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三)履行合同诚实守信,无重大失信行为;

(四)守法经营,无主观故意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五)经营效益好。

第七条  第三款: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在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的前提下,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公示满二年;

2.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

3.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

另外,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并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具体来说 就是下列企业可以申报:

1、2021年公示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重要提醒:不续报的话,公示期到期后,不再列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不可补报,所以千万不可错过哦!);

2、2021年公示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

3、2022年继续公示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

4、以上三种情况以外的企业,需要申报的,属于越级申报,另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说明,说明应明确“在全国或全省××行业中,共有企业××家,该企业综合实力排序第××位,系行业重点骨干企业”,说明应列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②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省政府出台的相关重点扶持行业的政策性文件。 

申报途径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szxt.zjamr.zj.gov.cn(点击进入

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5日-4月15日(4月15日前必须完成信用数据填报并确认提交)。

申报程序  

01企业申报

自愿申报的企业,可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申报系统于2023年3月15日正式开放。)

①资格申报。

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好《申报资格申请表》,提交审核。

②信用数据填报。

资格申报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填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填报完成后提交确认。

02县局核实

县级市场监管局对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核实、征信查询和实地走访。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择优向市局推荐。

03市局复核

市局对县级局推荐的企业,进行网上资料复核、征信查询,需要时进行实地核实或网上答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择优向省局推荐。

04省局公示

省局对市局推荐的企业进行复核,选取一定比例企业进行实地核实、网上答辩。经省局研究后,向社会公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点此进入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并印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

05动态管理

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发现公示企业存在《办法》中不符合公示条件的,要按照《办法》要求,及时予以撤销(撤回)。

向谁申报?  

向企业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联系方式详见文末表格)。

重点提示:

1.申报前,填报人员应该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了解相关填报要求。

2.申报时,填报人员要如实、准确填报,及时保存填报内容。

3.合同签订、履约状况表中填报的合同指有履约条款、期限、金额的合同。填报人员应完整、准确填报2021年、2022年两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的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如果合同份数较少的,系统会自动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4.填报完成后,应仔细检查、核对填报内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加盖企业公章并上传后方可提交。

5.完成提交后,系统将进行自动测评,分数不达标的,则自动淘汰,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申报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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