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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14条举措

发布时间:2020/5/12 14:40:08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到“六保”,实现“六稳”,今天(5月12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密结合并集成市场监管职能,推出14条服务举措,保市场主体总量规模、提市场主体内生实力、优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4月1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强调“六稳”工作的同时,首次提出“六保”要求。在当前形势下,做到“六保”是底线,实现“六稳”是目标,保是稳的基础和前提。“六保”中,保市场主体是基础保障和具体抓手,可谓“一保”连着“五保”。只有作为“蓄水池”和“压舱石”的市场主体保住了,居民就业和基本民生才能保住,也只有这三方面保住了,保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基层运转才有了坚实有效的基础。

此《通知》明确了三项总体目标:

一是要保市场主体总量规模。力争到2020年末,全省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780万家,同比增长8%以上,其中企业280万家,同比增长10%以上。市场主体总量、企业总量、人均拥有市场主体量,三项指标均在全国位居前列。

二是要提市场主体内生实力。发挥市场主体主观能动性,练好内功,增强抵抗风浪的本领。全年新增小微企业18万家,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5万家,个转企1万家,列入小微企业培育库8万家,小微企业职业技能提升11万人次,推动全省100个特色产业开展质量提升。

三是要优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改善消费环境,凝聚消费信心,新增放心消费单位20万家;畅通要素供给环境,增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竞争环境,解除发展后顾之忧,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围绕三项总体目标,省市场监管局集成市场监管职能,推出14条具体举措,具体包括: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依法应当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涉企许可事项外,原则上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并优化行政审批服务。25项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许可事项采取更进一步的改革举措,其中,新增实行告知承诺12项、下放审批层级8项、压缩审批事项18项,纳入“多证合一”管理事项1项。

全方位优化各类审批流程。

将食品“三小一摊”登记事项纳入“多证合一”管理。全面推行“三品一械”广告审查与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取消省外审查通过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到我省发布前备案。实施民用水表和燃气表出厂检定与首次强制检定“二检合一”改革,实施部分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试验认可医疗器械注册检验结果试点,取消重复试验,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纳入政务2.0“秒办”事项。试行“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实现各设区市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全覆盖。

深化市场主体开办“一日办结”改革。

加快推进在批准企业开办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在银行开户、税务开票等场景的应用,大力推进首套公章政府买单,开展税控设备、税务UKey免费申领试点。力争企业开办网办率达到95%以上。加快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开办,允许各登记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对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提交相关主体资格证明的外国投资者,采取外国投资者承诺、事后补齐、辅助材料佐证等方式受理登记。

创新驱动促进主体质量提升。

推动全省100个特色产业开展质量提升,组织专家驻点帮扶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能力建设。开展“优化计量、提质增效”企业帮扶行动,帮助企业解决产品研发、生产、节能减排等计量测试难题,全年服务企业3000家以上、解决技术难题300个以上。广泛推行“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一次认证,多机构发证”国际合作模式,指导“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深入开展企业帮扶行动。以非营利方式向企业开放实验室环境设施、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标准信息、科研成果等市场监管科技资源,全年开放实验室150家以上,服务企业5万批次以上。加强“浙里检”企业检验检测全流程一网通办服务,支持企业获取优质高效检验检测全流程在线服务,全年完成订单10万件以上。对住宿餐饮业的检验检测经营服务项目实行减半收费,有效期至2021年2月9日。

知识产权引领主体核心竞争力建设。

强化产业链知识产权布局,建立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围绕产业链各环节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和标准必要专利,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建立省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重点企业指导保护力度。发挥杭州、宁波、台州国家知识产权运营重点城市作用,财政资金倾斜于高质量专利培育、高价值专利转化、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指导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提升工程,全年培育申报30件地理标志,建设20家涉农品牌指导服务站。全面实施“品字标”企业“四个百分百”计划,提高“品字标”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

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

积极做好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转换服务,推动出口产品依据标准和国内标准的衔接,支持帮助企业直接快速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转化为企业标准。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大力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力争到2022年,全省累计有200个以上行业、3000 家以上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新增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10项以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0项以上,累计制定“浙江制造”标准3000项以上。

线上线下融合拓宽主体营销渠道。

推动全省20家重点商品市场数字化转型,引导市场开办“网上市场”,打造“网上展销会”, 引导市场经营户、采购商、消费者开展网上交易。支持市场建设电商直播中心,以直播、社交、短视频等新模式带动商品展销,推动“人、货、场”深度融合。搭建政企对接桥梁和服务窗口,发挥电商平台资源集聚优势,鼓励中小微企业上线上云。

全力改善市场消费环境。

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20万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6万家、放心工厂3万家,建设放心消费街区(商圈)100个、城乡放心农贸市场300家。组织“放心消费在浙江”食品专项抽检。加大“线上+线下” 防疫用品、妇女儿童用品、消防劳保用品、家装家电用品等涉及民生的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全年监督抽查不少于3000批次。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清除无证、无照和卫生条件脏乱差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推广网络订餐食品使用“外卖封签”,实施“无接触配送”,推进“网上阳光厨房”建设,营造网络订餐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线上维权矩阵”,小额消费纠纷当日办结,一般消费纠纷七日办结,建立乡村旅游24小时消费维权值班制。

强化市场主体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省2020年培训11万人次以上。组建“浙江省防疫用品出口认证专家组”,为企业公益性讲解个人防护用品分类,欧盟、美国市场准入途径及要求,中国、欧盟、美国政策变化及产品出口申请所需准备等专业认证内容,开展“一企一策”对接服务。全年公益培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3000人以上,测量管理体系免费培训3000家以上。

引流金融活水助力主体发展。

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部门的合作,通过浙江省小微企业云平台推动各大银行与小微企业培育库对接,加大支持力度、开发专项融资产品、降低融资利率,力争全年全省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3500亿以上,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鼓励设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资金),全省专利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不少于100亿元,商标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不少于70亿元。

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之间加强协作。

在《反垄断法》规定的框架内,依法豁免企业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成的有利于技术进步、增进效率、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协议。如为在药品疫苗、检测技术、医疗器械、防护设备等领域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为提高防控物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而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为实现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等。

确保减费政策惠及市场主体。

针对前期出台的省委省政府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30条意见、省局27条举措、九部门扶持个体工商户16条意见等政策,开展减费政策落地情况专项检查,深挖严查涉企乱收费行为线索,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行为,推动违规收费行政问责,保障优惠减负政策真正落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支持市场主体塑造信用。

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争2020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信用管理差、信用风险大的企业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反之则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利剑高悬、无事不扰。对违法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开展修复工作,支持企业重塑信用。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深入实施商业秘密保护“十区百县千企”工程,制定发布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省级标准,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覆盖面。依法加强对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导,落实《浙江省企业竞争合规指引》,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制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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