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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发布减少塑料颗粒对微塑料的污染的措施提案

发布时间:2023/10/25 11:00:41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2023年10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一项防止颗粒损失以减少微塑料污染的法规的提案。该提案的目的是确保欧盟所有处理塑料颗粒的运营商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预计这将减少高达74%的颗粒释放,有助于减少塑料河流和海洋,创造更清洁的生态系统,并减少对人类健康的潜在风险。

塑料颗粒的背景

塑料颗粒也被称为树脂颗粒,是生产所有塑料的主要原料。这些颗粒中的大多数被认为是微塑料,尺寸可达5mm,但也有一小部分可能稍大。塑料颗粒是无意微塑料污染的最大来源之一。

目前处理塑料颗粒的做法导致供应链各个阶段的损失,特别是在生产、加工、运输和废物管理过程中。一旦释放到环境中,这些小颗粒就不会生物降解,也无法清除。微塑料在鱼类和贝类等动物体内积累,最终进入人类食物中。微塑料的持续释放导致生态系统和食物链的持续污染。

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措施如下:

操作人员的最佳搬运实践:根据安装或运输活动的规模,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某些最佳搬运实践。这些已经被领先者实现了;

强制性认证和自我声明:为协助国家主管当局核查合规情况,较大的经营者应获得独立第三方颁发的证书,而较小的公司应自我声明其合规情况;

估计损失的协调方法:为了帮助运营商监控他们的损失并解决一些剩余的数据缺口,标准化机构将开发一种协调方法。它还应通过提高对不同做法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的认识来加强问责制;

对中小企业的较低要求:由于颗粒供应链在中小企业中占有很大份额,较低的要求将特别适用于微型和小型经营者。

该提案为所有运营商设定了最低要求,并为每年处理1000吨以上塑料颗粒的中大型公司设定了额外条件。对于中小企业和每年处理1000吨以下塑料颗粒的中大型公司,将适用以下不太严格的要求:

无需内部评估;

无认证要求,有自我声明符合要求;

义务在正式管理会议上审查某些合规信息;

无需制定宣传和培训方案;

无需制定程序,告知驾驶员、供应商和分包商相关程序,以防止、控制和清理泄漏和损失。

与大公司相比,每年处理1000吨以上塑料颗粒的中型公司将有更长的过渡期(36个月而不是24个月),证书的有效期也更长(4年而不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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